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15 点击数: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工作(新生除外)。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但累计两学年拖欠学费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2、凡拖欠上一学年学费,并承诺在该学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欠学费,却未按约定时间缴清所欠学费者,但家庭发生意外变故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拖欠一年级学费者除外。

三、受助金额

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4000元,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受助金额为2000元。

申请流程

自愿申请的同学材料统一由各班助学委员在1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384575202@qq.com。

(一)附件1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二)附件2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需按照附件3国家助学金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填写)。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同学在11月15日下午5:00前到一教216核对中国银行卡号。

 

附件

1.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助学金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

 

 

 

自动化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第一实训楼4-6楼  E-Mail:gszdhx@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