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工作】关于做好自动化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国斌 时间:2025-09-16 点击数:
各班级: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根据学校下发文件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学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上一学年度成绩优秀。
必修课和选修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50%以前(含50%),学习成绩(学业基本分)排名位于50%以前(含50%),德、智、体排名位于41%以前(含41%);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考虑学业、品德和文体排名。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的同学优先。
(六)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完善学生资助信息,且能保证资料实时有效。
(七)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 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但累计两学年拖欠学费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2、凡拖欠上一学年学费,并承诺在该学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欠学费,却未按约定时间缴清所欠学费者,但家庭发生意外变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拖欠一学年学费者除外。
3、学生手册考试、体测不及格者。
4、受违纪处分、通报批评者。
5、有申请缓考科目且在申请期间未出成绩的。
三、奖励人数
68人。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根据学院助学委员工作群通知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助学中心林晓婷邮箱3676347759@qq.com。
自动化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