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工作】关于2024-2025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国斌 时间:2026-03-20 点击数:
各班级,2024-2025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三)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须排在班级30%以前);
(四)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五)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八)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3月24日中午11:30-12:30将以下材料装袋整理好(按照下列序号放置)并在封面标注“班级+姓名+自强标兵申请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第一排助理桌上位置(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电子版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命名班级+姓名+自强标兵申请材料,文件按照下列序号标注好)在3月24日中午12:00前发至助学助理林晓婷邮箱:3676347759@qq.com,逾期不候。
(1)《附件1:自强标兵个人事迹报告》(模板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2:2024-2025学年自强标兵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3)上学年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如无可不提供;
(4)上学年的i志愿服务时长明细(时间范围选择2024.09.01-2025.08.31,截图需有名字与时间段内的总服务时长)与i志愿服务时间证书(需导出)(电子版、纸质版);
(5)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相关证明(电子版);
(6)上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证明(电子版);
(7)上学年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排在班级30%以前证明(电子版)。
自动化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