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08 点击数:

15级毕业班: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201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贷款高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5月24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5月24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在9月2日前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因休学、留级等原因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的请于5月24日前提交有效证件材料(如休学、留级通知书),以上学生材料学院需统一提交至学生处助学科。

(二)材料上报

学生须在5月24日前完成《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850674849@qq.com。

(三)其他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

在其他银行办理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的贷款毕业生,按经办银行规定的条件与时间办理,学院将予以协助。

二、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5月24日之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自动化学院       

2019年5月8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第一实训楼4-6楼  E-Mail:gszdhx@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