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林龙忆等14名学生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2-03-24 点击数:

我院202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班学生林龙忆(学号:2020104143207),201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班学生高咏辉(学号:2019104143037)、黄土浩(学号:2019104143023)、梁柏宁(学号:2019104143010)、霍广杰(学号:2019104143038)、陈锦文(学号:2019104143013)、黄志坚(学号:2019104143041)、杨浚鹏(学号:2019104143005)、李冠辉(学号:2019104143033)、谢兴(学号:2019104143025)、莫坤泉(学号:2019104143006)、郑宏宇(学号:2019104143019)、蔡创华(学号:2019104143034)、林浩伟(学号:2019104143040),2022年3月20日,无故晚归、私自聚会。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对无故晚归学生宿舍,经劝告或批评教育三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第9条“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内举办聚集性活动,勿外出参加校外各类集体活动,坚决不约饭、不聚会”、第12条“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判,结合我院实际,现给予林龙忆等14名学生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希望同学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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