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欧碧妍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我院2019级自动化2班学生欧碧妍(学号:2019104843130),2022年3月18日,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广州。

根据广师大防疫组[2020] 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校园管理的指引》中第2条“非必要不外出,学生外出要通过企业微信进行报备,离开校园当天不返校或离开广州的,须向辅导员请假,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第3条“离校、返校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离校。离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和登记制度;返校要主动及时如实向学院辅导员汇报”、第12条“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判,结合我院实际,现给予欧碧妍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希望同学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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