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钟镇声同学学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毛泽文 时间:2024-04-16 点击数:
我院2022级智能电网信息工程1班钟镇声(学号:2022106043408)多次旷课。
根据学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第三章第四十一条“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应由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对无故旷课学生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10-19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0-2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计40-4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超过60节(含6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给予钟镇声同学学院内部通报批评,后续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希望同学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