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自动化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10-14周课堂旷课情况公示

作者: 时间:2024-12-10 点击数:

各班级:

现将自动化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10-14周课堂旷课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对无故旷课学生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10-19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0-2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计40-4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超过60节(含6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三章 学业表现测评:旷课(学院备案、公假除外)每节扣学业分基本分1分。

若旷课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则纳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若为预备党员,则纳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

如对课堂考勤情况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日期开始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辅导员。

联系地址:第一实训楼512(白云校区),求新楼604(河源校区)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第一实训楼4-6楼  E-Mail:gszdhx@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