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现将自动化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10-14周课堂旷课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对无故旷课学生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学期旷课累计10-19节,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0-29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0-39节,给予记过处分;累计40-49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超过60节(含6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三章 学业表现测评:旷课(学院备案、公假除外)每节扣学业分基本分1分。
若旷课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则纳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若为预备党员,则纳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
如对课堂考勤情况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日期开始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辅导员。
联系地址:第一实训楼512(白云校区),求新楼604(河源校区)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