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工作】关于2023-2024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一然 时间:2025-03-11 点击数:

各班,2023-2024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三)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须排在班级30%以前);

(四)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五)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八)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3月18日下午4:30-5:30上交以下材料至学院办公室(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助学助理高文振邮箱1810214811@qq.com,逾期不候。

(1)《附件1:自强标兵个人事迹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附件2:2023-2024学年自强标兵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5)无违纪证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自动化学院

2025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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