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4自动化1班张智杰、蒋启文、招庆明、雷雨晴、桂良祺;24智能感知工程1班陈文杰;24电气4班李智杰,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至今,多次旷课。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应由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智杰、蒋启文、招庆明、雷雨晴、桂良祺、陈文杰、李智杰全院通报批评。希望同学们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