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2电网1班黄锐,22建电2班陈彤,22电气4班袁智柯、赵俊程、陈炜才、吴茂逸、梁彤彤,22电气3班林铭增、邱烘耿,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至今,多次旷课。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应由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锐、陈彤、袁智柯、赵俊程、陈炜才、吴茂逸、梁彤彤、林铭增、邱烘耿全院通报批评。希望同学们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自动化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