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我院将于第11周~12周(11月16日——11月2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做好下半学期工作
,现将我院期中教学检查方式、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
1. 听课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系部主任、副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
2. 形式与要求:
(1) 组织形式:各系部至少组织1次听取系部内部教师的授课情况;
(2) 自由形式:听课人员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自行去听任课教师的课。在11月16日——11月27日期间,听课2-4次;每次为不同的授课教师。
每次听课均须结合检查内容填写《听课评议表》,听课结束后请将《听课评议表》反馈给学院。
3. 检查内容:
(1) 《课评议表》中所涉及的四个评价项目: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2) 学生课堂纪律、出勤率等学风情况;
(3)
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执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情况,包括教学纪律、职业道德、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批改等情况;
(4) 通过与学生交谈,收集学生反映的教学方面问题;
(5) 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与落实下一学期教学任务情况(含实验实训课、公选课)。
二、学习纪律的检查
1 检查人员
: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务员
2 形式与要求
:
(1) 组织形式:所有检查人员集体组织于第11周进行检查,至少1次;
(2) 自由形式:检查人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取2-4个班级自行去检查,被选取的班级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院。
3 检查内容:
(1) 出勤率;
(2) 迟到、早退情况;
(3) 课堂纪律;
三、教师座谈会
各系部召开教学研讨会
,展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研讨活动,任课教师汇报本人教学进展情况,交流教学体会
,并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讨
。
四、学生座谈会
根据学校的要求,
学生座谈会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我院以四个专业系为单位),次数不得少于1次,
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解决措施。
备注:
1.
基础教学部在11月30日前提交教师座谈会总结;
2.
四个专业系在11月30日前提交含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