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23年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1-10 点击数: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19469),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自动化学院制定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2023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考核名单范围内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杨延军 党委书记 健 院

副组长:蒋 鹏 副书记 张先勇 副院长

熊建斌 副院长 宋海鹰 副院长

林仕立(党支部书记) 袁 飞(党支部书记)

慧(党支部书记) 胡俊敏(党支部书记)

晨(党支部书记) 周 卫(教师代表)

徐辰华(教师代表) 刘克江(教师代表)

顾家蒨(分工会主席)

:林 晨(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丽(教务员)

考核办法

学院采取分级考核办法,先由系(中心)组织教师员工进行考核,推荐优秀人选,然后学院召开教师大会,根据候选人的述职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推荐。

二、考核安排

1.202418日,学院第一时间发布考核工作的信息,通知本年度考核人员名单上的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作出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115日各系、中心收集汇总至学院党政办;

2.110日学院开始更新考核范围内教师的工作量数据,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广师大〔2019643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1年修订)》(广师大〔202254号)统一计算得出,112日计算完毕;

3.19日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今年分配给学院9个优秀名额,办公室、各系、中心按20个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优秀指标数量如下:(1)学院办公室推荐1人;(2)电气工程系推荐6人;(3)自动控制系推荐5人;(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系推荐3人;(5)测控技术系推荐3人;(6)实验实训与创新中心推荐2人。学院办公室、各系、中心根据学校考核文件精神,并综合考量教学、科研、科创和班主任等工作业绩,推荐出优秀候选人和其他等级人员名单在115日前报到党政办;

4.118日学院将在东校区第一教学楼209室召开教师大会进行述职考核评价,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19469号),全体教师现场投票情况,提交给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5.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考核大会的投票情况、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专任教师优秀,其教学或科研工作量必须排在学院参评人员前30%)和党支部考察意见等进行研究讨论并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等级人员综合评分必须90分(含90分)以上),确定教师考核优秀等级和其他等级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7.教师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学院或学校提出复核、申诉。

8.226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自动化学院               

202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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