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8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岑健
副主任委员: 张旭日
委 员:王华秀、肖蕾、张先勇、熊建斌、王中生
行政管理人员:徐金雄、刘增洋
学生代表:郭紫娟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与学业学金评定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收到纪律处分,且当年有处分记录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无故旷课情节严重者;
4.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延长学习年限者。
四.评审办法
(一)总体流程
1.评审细则制定; 2.学生自主申报; 3.培养单位审核;
4.硕士点评审; 5.学校审定; 6.推荐名单上报。
(二)指标分配
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学业奖学金分配指标如下(见表1)。
表1: 学业奖学金分配指标
年级 |
一等奖学金名额(10%) |
二等奖学金名额(25%) |
三等奖学金名额(65%) |
合计 |
18级控制科学与工程(5人) |
1 |
1 |
3 |
5 |
19级控制科学与工程(6人) |
1 |
2 |
3 |
6 |
20级控制科学与工程(10人) |
0 |
2 |
8 |
10 |
合计 |
2 |
5 |
14 |
21 |
(三)一年级学生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评审推荐。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总成绩/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线)×60×60%+(复试成绩/150)×60×4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
注:关于总成绩计算中的“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线”,例释如下。如一同学报考数学专业(属理学,国家线290分),调剂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属工学,国家线265分),则其对应的国家线是290分。
(四)二、三年级学生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采用计分的方式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分,同等条件下,按计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计分方法如下:
总分 = 学业成绩 + 学术成果 + 综合素质
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综合素质三部分的计分办法具体如下:
1.学业成绩(45分)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45%
课程一般指的是独立开设的理论基础以及专业课程,对于专业英语、文献阅读、讲座类以及实践类等目前未独立开设的课程成绩只做参考,不纳入学习成绩分值的计算。
若课程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等级计分,按相应等级进行折算: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合格60分。
2. 学术成果(35分)
学术成果分的初始计算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科研成绩计算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中除“4. 科技竞赛获奖”部分之外的条款执行。
学术成果的计分方法:研究生在学术成果项得分第一名,则视为满分,即得到该项(35分)的100%,即实际得分为40分。其余得分,视实际得分与第一名实际得分的百分比计算。例如:第一名实际得分55分,即得到该项的100%,即35分;第二名实际得分44分,第二名得分为第一名的80%(44÷55),故该生得分为该项分(35分)的80%,即28分。其他依此类推,计算出其他研究生的得分。
注:
(1)纳入科研成绩计分的学术论文和知识产权须是申请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学生为第二作者(发明人)的情形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其它情形的学术论文和知识产权只作为参考,不计科研成绩分。
(2)项目有多名成员时,分值计算采用“连续六四分方式”。
(3)若一项目的级别发生变更,应扣除该项目此前所获分值。例如,某一项目在2018年被评为校级并用于奖学金评审,同一项目在2019年被推荐为省级,则该项目所获分值为20-5=15分。
3. 综合素质( 20分)
1) 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项
学术成果分的计算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科研成绩计算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中“4. 科技竞赛获奖”之条款执行。
注:同一成果按最高分值计分,各级别不重复计算。(对成果的“同一性”出现争议时,由导师出具相关说明材料,并交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2) 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共产党团员等)
每获一个省部级荣誉计10分,每一个市厅级荣誉计4分,每获一个校级荣誉计3分。相同名称的荣誉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二级学院所颁荣誉不计在内。校级指学校党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团委等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
3)参与社会服务
表2:社会服务分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编号 |
社会服务类别 |
分值 |
① |
学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 |
3 |
② |
学校研究生会副主席、副书记、正部长 |
2.5 |
③ |
学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各专业班长 |
2 |
④ |
党团支部委员、班委、义工、“三助一辅”、无偿献血等 |
1.5 |
注:
1) 所有社会服务加分均需提供相关材料佐证。
2) 同类别中若提交了多项可计分的社会服务材料,只按1项计分;不同类别的社会服务分可累计。
3) 社会服务分累计最高分值为3分,超过3分时按3分计算。
综合素质的计分采用封顶制,上述3项得分之和超过20分以20分计。
六.补充说明
1.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及所获竞赛奖项须为读研期间获得,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3.研究生需要对其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成分,一律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对于无法体现本人贡献的材料被视为无效材料。
4.科研成绩计分以学校认定的条件和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级为标准,其中: SCI分区以中科院最新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为准,CSCD核心库期刊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19-2020)》为准,北大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南大核心期刊以最新版《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为准。
5.被SCI、SSCI、EI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交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索证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