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自动化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04 点击数:

各班:

  为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17-2018学年自动化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部分住宿费)。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优惠、违约风险更低、手续更便捷,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非我院2017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未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二级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各类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下载打印《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于829日前递交到白云校区一教216辅导员办公室。

    (二)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络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 ——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相关内容,其中“生活费”栏填“0”。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盖章。

注意:

    1.学生填写申请金额时,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能用于生活费,总额不能超过6230元。

    2.首次申请贷款学生须自行注册用户名,格式为“10588+身份证号码”,续贷学生可继续使用已有账号。

    3.续贷学生须在系统中填写不少于500字的续贷声明,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4.贷款年限遵循学生自行选择原则,一经选择确认后无法更改。

    (三)学生须在暑假期间把《家长承诺书》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等贷款所需资料按要求准备好,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截止时间2017831日)递交给所在班级,学院再次审核,正式确定贷款资格。

 

三、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按照以下(一)到(四)准备材料,续贷(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学生按照以下(一)到(三)准备材料。

    (一)《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两份原件)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500字左右。(829日晚上6:00-9:00交到一教216

    (二)《家长承诺书》(请用A4纸打印,两份原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不能为空)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请用A4纸打印,两份原件,首贷学生必须盖章,续贷学生无需盖章)

    1.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写时,需要细致到门牌号码;

    2.资格审查单位为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盖其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四)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即信息页和注册页);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注意事项:

    1.续贷学生必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否则不能申请续贷。

    2.附件1-3均要求一式两份,且两份都为原件。

    3.上交纸质版材料时,请按照合同—手写申请表—家长承诺书—国开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的顺序排列整齐后上交。

    4.学院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注意:

1.国开行表格导出后不能修改,直接打印;

2.家长承诺书原来文件直接打印出来,手写就好,注意不能出现错别字,不能涂改;

3.复印学生证需复印个人信息面以及注册页。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家长承诺书》(请用A4纸打印)

            3.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模板》

 

 附件下载

 

      自动化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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