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工作】关于2022-2023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一然 时间:2024-03-06 点击数:

各班,2022-2023学年“自强标兵”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三)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成绩优秀(该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德、智、体各项成绩排列均须排在班级30%以前);

(四)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五)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和处分;

(六)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八)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在3月12日下午4:30前上交以下材料至学院办公室(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黄增填同学邮箱:1647870144@qq.com,逾期不候。

1)《附件1:2022-2023学年自强标兵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附件2:自强标兵个人事迹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附件3:2022-2023学年自强标兵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5)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6)无违纪证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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