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切实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做好自动化学院2022年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 2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 21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广师大党委[2019] 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资格审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有利于巩固和加强本硕士点的学科建设,有利于本硕士点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年招生的基本资格
凡具备以下招生基本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均可参加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守教育教学纪律,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
(二)把立德树人放在对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综合评价的首要位置,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和招生名额分配实行师风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研究生导师在退休前,须能完整指导完一届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年龄至当年6月30日超过57岁或二级及以上教授及延迟退休的至当年6月30日超过62岁者,原则上不再参与当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如导师有招生意愿,需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 基本学术水平条件
近5年(2017年起),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业绩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须满足下列A和B条件:
A. 科研项目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款:
①主持与电子信息(控制工程)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含纵向和横向课题)至少1项(单个横向项目金额不低于5万元,或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
②主持及参与的科研项目(含横向和纵向课题)当前可支配经费不低于10万元(附相关证明)。
B. 科研成果
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应用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②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及以上。
③在相关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如制定重要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等,或为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音部门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之一(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④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并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的奖励(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⑤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奖排名不限,厅级奖前5名)。
⑥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获奖级别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注意: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的情况,可视为导师同时为第一作者。)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招生1年(满1年后科研考核合格恢复招生资格):
1.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科研业绩为零分)3项均无或指导研究生培养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导师。
2.上一年度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1篇次“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原则上,因工作调动(调离学校.长期借调外单位工作或工作岗位有重大变动)出国(境)1年及以上者。
4.无故离校半年及以上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者。
5.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其他须停止招生1年的情况。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导师资格:
1.不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放松对研究生的监管,或能力明显欠缺而未能尽到责任,导致研究生在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上出现重大问题。
2.在思想政治、品行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在学术上有弄虚作假以及其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行为。
3.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或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中泄露命题内容,在批改试卷中本人或唆使他人涂改考生答卷答案,在评定成绩中违规私自更改成绩等。
4.上一年度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1篇次“不合格学位论文”。
5.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累计出现2篇次“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累计3次被暂停招生资格1年。
7.连续4年未招收指导研究生。
8.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其他须取消导师资格的情况。
(七)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者,若需重新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须在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满2年后重新参加学校的研究生导师遴选。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导师,无特殊情况,从满足条件的正式发文时间起3年内可免于考核:
1.培养的研究生获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论文)或连续2次获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入选珠江人才系列特支计划系列等省级人才项目。
未达到以上招生基本资格的研究生导师,不分配本年度学术硕士招生名额,但可协助其他导师的培养工作。
三.招生名额分配的说明
1.在向导师分配名额时,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导师科研和培养情况等因素。优先将名额分配给师德师风良好,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在研经费充足、以往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
2.同等条件下,招生指标分配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及青年博士倾斜。
3.每位导师同类硕士点的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专业领域)不能重叠,两个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点的招生学科方向(专业领域)总数不能超过2个。
4.招生名额分配以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学科队伍建设为中心。原则上,每位导师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招生总招生的人数每届不超过2人。
5.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第一导师(3年内)和在研国家级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在招生名额分配上具有优先权,但指导的研究生总数每届不能超过4人。
6.校外导师的招收资格认定条件应不低于校内导师,同时须配有一名本校在岗导师作为第二导师方可分配学生,且招生人数每届不超过1人。
7.在进行招生指标名额分配时,综合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生相互搭配、均衡合理。
四.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表决,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2.符合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规定的导师,填写并向学院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所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经费证明等)。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2022年5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室,电子版材料请以“校内导师/校外实践导师+姓名+学院“打包命名发送至邮箱zdhyjsgz@l63.com。
(注:电子版证明材料按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c.gpnu.edu.cn/info/1426/5488.htm)附件2和3的要求填写、装订。)
3.学院对申请2022年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自动化学院《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交由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并于5月16日前将《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推荐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表》审查后,形成《2022年具备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自动化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