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导师指导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0〕214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号)等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结合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由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实施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本学位点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新增研究生导师名额,审议申请人资格,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本学位点新增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参照学校研究生院规定和硕士点工作细则,进行具体的导师遴选工作的实施。
二、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遴选方案
1.基本条件:
A.政治素质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B.师德师风条件: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2.导师年龄条件:目前从事本学科专业、专业领域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以遴选当年 12 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的在职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周岁(以遴选当年 12 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优秀青年讲师。
3.科研能力条件:近五年,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业绩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A.项目经费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
①主持有较强工程应用背景或人文社科应用类市级以上纵向项目至少项(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讲师须主持同类厅级及以上纵向课题至少1项)。
②主持及参加的科研项目(含纵向、横向课题和校级科研项目)现有可支配经费至少30万元。
B.学术成果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应用研究论文3 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 收录1篇及以上。
②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 3项及以上。
③在相关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如制定重要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等,或为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之一(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④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并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的奖励(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⑤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奖排名不限,厅级奖前3 名)。
⑥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获奖级别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导师名额限制性条件:
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点下设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两个领域,为了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保证后续招生指标分配合理合规进行,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各领域新增导师名额限制性条件,并向能源动力硕士点进行报备。导师名额增长总体原则:确保当年符合招生资格的在职在岗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三年内至少有一个招生名额。
三、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方案
校外兼职导师主要从我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依托单位或其他高校中遴选,除了满足校内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及年龄条件之外,还需满足:
1.基地类申请条件:近五年,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业绩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A.项目经费条件:
①主持及参加的科研项目(含纵向和横向课题)可支配经费至少30 万。
B.学术成果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之一:
①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及以上。
②在相关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如制定重要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等,或为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之一(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③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并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的奖励(有可查证的可信凭证)。
④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奖排名不限,厅级奖前 3名)。
2.高校类申请条件:近五年,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业绩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A.项目经费条件:
①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B.学术成果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款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应用研究论文3 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收录1篇及以上。
②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获奖级别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流程
1.学位点名称及相关联系人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专业学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校外实践导师)》以及《2022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增导师推荐名单(能源动力硕士)》、《2022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推荐名单(能源动力硕士)》,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所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经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 份)。其中佐证材料限填申报表中列举材料,且科研成果与个人所填写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内容保持一致,核心及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其他成果均请务必参照《材料填写、装订说明》中要求以附件形式作为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2022年5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白云校区第一实训楼512室,电子版材料请以“校内导师/校外实践导师+姓名+学院“打包命名发送至邮箱zdhyjsgz@l63.com。
(注:电子版证明材料按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yjsc.gpnu.edu.cn/info/1426/5488.htm)附件2和3的要求填写、装订。)
3.材料初审。能源动力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将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 ( 2020 ) 214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 (2020)215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能源动力硕士)》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能源动力硕士)》等文件精神,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4.委员会初审。能源动力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12日前召开会议对能源动力硕士各领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应到会委员数一半以上者,视为同意推荐为研究生导师。
5.上报评审结果。推荐名单公示 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答署意见并将全部材料报研究生院。
6.材料核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学位点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核查。
7.学校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学位点推荐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评议,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应到会委员数一半以上者,视为同意推荐为研究生导师。审议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由学校公布研究生导师资格名单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四年。
五、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能源动力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